关于报送资产管理工作分管领导和资产管理员信息的通知
各处室(部门)、各教学教辅单位:
为了做好学校国有资产日常管理,规范资产配置、采购、验收、入账、统计和报废等基础工作的顺利开展,更好地为行政办公和教学科研提供服务,请各单位按照《琼台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要求,明确一名资产管理工作分管领导和一名资产管理员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送范围
学校各处室(部门)、各教学教辅单位。
二、报送对象
1、资产管理工作分管领导:应为部门中层副职干部以上人员。
2、资产管理员:应为资产工作的日常管理人员和联系人,岗位工作相对固定。
三、报送时间、方式和联系人
1、报送截止时间:2020年5月18日下午17点前。
2、报送方式:
(1)纸质版材料:各单位填写《资产管理工作分管领导和资产管理员信息登记表》,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,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(行政办公楼217室);
(2)电子版材料:与纸质版对应的电子版,请发送至电子邮箱619579326@qq.com。
3、联系人:周世彬,0898-65732180
四、工作要求
1、各单位要重视此次信息报送工作,为了不影响资产管理日常工作的开展,须按时间要求报送信息;
2、各单位要精挑细选工作中认真细致、责任心强、踏实肯干、热情服务、坚持原则的人员;
3、各单位资产管理的日常工作,要求由分管领导协助主要负责人进行决策和把关,由资产管理员具体管理、联系和对接落实。原则上,国有资产管理处不再多头接受其他人员的相关工作请示和协调;
4、此次报送的人员,要求能够长期坚守在资产管理岗位上;如有变动,需主动报国资处资产管理科备案,以便工作的衔接。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20年5月15日
附件1:
资产管理工作分管领导和资产管理员信息登记表(20).xls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