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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报送资产管理工作分管领导和资产管理员信息的通知

    2020-05-15 15:34

    关于报送资产管理工作分管领导和资产管理员信息的通知

    各处室(部门)、各教学教辅单位:

    为了做好学校国有资产日常管理,规范资产配置、采购、验收、入账、统计报废等基础工作的顺利开展,更好地为行政办公和教学科研提供服务,各单位按照《琼台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,明确一名资产管理工作分管领导和一名资产管理员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报送范围

    学校各处室(部门)、各教学教辅单位

    二、报送对象

    1、资产管理工作分管领导:应为部门中层副职干部以上人员

    2、资产管理员:应为资产工作的日常管理人员和联系人,岗位工作相对固定

    三、报送时间、方式和联系人

    1、报送截止时间:202018日下午17点前。

    2、报送方式:

    1)纸质版材料:各单位填写《资产管理工作分管领导和资产管理员信息登记表》,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,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(行政办公楼217室);

    2)电子版材料:与纸质版对应的电子版,请发送至电子邮619579326@qq.com

    3、联系人:周世彬0898-65732180

    四、工作要求

    1、各单位要重视此次信息报送工作,为了不影响资产管理日常工作的开展,须按时间要求报送信息;

    2、各单位要精挑细选工作中认真细致、责任心强、踏实肯干、热情服务、坚持原则的人员;

    3、各单位资产管理的日常工作,要求由分管领导协助主要负责人进行决策和把关,由资产管理员具体管理、联系和对接落实。原则上,国有资产管理处不再多头接受其他人员的相关工作请示和协调;

    4、此次报送的人员,要求能够长期坚守在资产管理岗位上;如有变动,需主动报国资处资产管理科备案,以便工作的衔接。

    附表:资产管理工作分管领导和资产管理员信息登记表

                

            国有资产管理处

    2020515

     附件1:资产管理工作分管领导和资产管理员信息登记表(20).xlsx


   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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